关于北京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

2014-10-05来源 : 互联网

北京生育津贴标准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北京生育津贴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北京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北京生育津贴标准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调整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杨菁表示:“原则上北京生育津贴标准等于产假工资,发了津贴就没必要发产假工资,如果产生差额的,根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标签: 生育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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