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婴幼儿衣服要认准A类纺织品安全级别

2014-04-01来源 : 互联网

自8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新规要求,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高安全级别A类,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

近日,记者走访深圳市场发现,大部分商家罔顾新规,服装批发市场在售大部分是B类标准,大型商场倾销甩卖的也多是B类婴幼儿夏装,少量A类执行标准也非要求“GB18401-2010”标注。

家长难辨多种A类标准

深圳8月童装市场正是夏季倾销打折季,童装市场销售*爆。记者走访华强北儿童世界购物中心,发现出售的婴幼儿服装大多执行B类标准,执行A类标准的童装少之又少,这显然和国家的要求相违背。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A类标准”多不胜数,难于辨别,市场上所标识的“A类标准”至少5种以上。记者在多家婴幼儿服装专柜看到,同是婴幼儿的贴身纯棉套装,各***童装执行“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03”、“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06”等,另有童装某款婴幼儿纯棉长裤执行的是 “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08”标准。

如此多的“A类”婴幼儿服装标准着实让消费者眼花缭乱。记者接连询问了四五位家长是否了解哪一个才是国家要求的真正的“新国标”A类,家长们也表示A类太多,一般选购只要看到A类就可以。

哪个才是真的国家“A类”?昨天,记者采访安奈儿品质部的**了解到,在2010年之前,国家只有GB18401的2003版本,GB18401标注2006、2008版本的标准属无效版本。

非A服装倾销损害婴幼儿利益

8 月1日起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生效,规定3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都应执行A类标准,否则将禁止生产、销售。记者注意到,该新标对于甲醛有明确规定,A类甲醛含量≤20mg/kg,B类甲醛含量<75mg/kg、C类甲醛含量<300mg/kg。无疑,B类甲醛含量高于A类近 4倍。

甲醛,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致畸、致癌物质,是变态反应源,长期接触将导致基因突变。记者调查发现,甲醛在纺织品中的作用是和人造树脂生成一种交联剂,在样品上形成一层保护层,具有免烫、防缩、防皱和易去污等功能。但是,过量的甲醛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据了解,甲醛对皮肤和眼睛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纺织品中如存在过量甲醛,会随着穿着过程逐渐释放,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婴幼儿皮肤娇嫩,特别容易刺激到其皮肤和呼吸道。有**认为,长时间穿甲醛超标的服装,吸入低剂量甲醛逐渐累积也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结膜炎、咽喉炎、哮喘、支气管炎等疾病,甚至可能诱发癌症。

显然,新规提高标准是为了更大程度地保护婴幼儿,但目前市面上消费者大量抢购即将停产或销毁的非A婴幼儿服装,无疑损害了婴幼儿的利益。

不合格产品必须下架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商家利用新旧国标交接市场混乱之时,大量甩卖新国标要求下架的“B类”婴幼儿服装。在天虹商场前海店,记者发现“棉店”一款打折后仅40多元的婴幼儿小衬衫标注为“B类”。

据了解,此次“新国标”出台给童装企业造成一定损失。大量“要求下架的新国标”B类婴幼儿产品将重新检验,符合A类才能再次销售,不符合标准不准销售。

据介绍,首先是产品安全类别,对GB18401-2003的婴幼儿服装要更改为GB18401-2010或直接GB18401(不标年份)。也就说,目前市场所售的GB18401-2003将只需对吊牌进行一下标识更正即可。

之前适合100cm儿童穿着的产品安全类别可以标识为B类产品,现在必须标识为A类,并且其各项指标必须符合A类产品要求,也就说,包括100cm以及 100cm以下的婴幼儿服装必须符合A类要求,现在所售的“B类”就要返厂检验后,出具相关证明符合“A类标准”才可以重新回到市场销售。

业内人士指出,未来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在售产品必须下架处理。

不合规服装趁机大甩卖

记者近日走访市场发现,尺码100以下的“B类标准”婴幼儿服装被混在清货货架上大肆甩卖。

各品牌打出的折扣的确诱人,有些竟打出2折优惠。记者走访JOJO、Swkids(七匹狼童装)、D.zai、海威迩、米芝儿、布岛小伊、可趣可奇等10多家童装专柜发现,打折的婴幼儿内衣全部都是B类产品。记者采访儿童世界购物中心多家童装销售人员,他们对“新国标”一无所知。小猪班纳的销售人员说,没有听说“新国标”要下架原来的B类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公司也没有这方面的通知。

记者在爱婴岛儿童百货连锁机构也发现,婴幼儿内衣销量较好,卖场内并没有关于新国标的介绍,也没有下架不合格的婴幼儿内衣“B类”产品。爱婴岛(华强北)店的婴儿内衣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经接到了国家下发的“新国标”通知,公司对于这件事情已经开始了相关部署工作,这部分货品正在整理名单工作中,目前还等待通知门店具体的品牌和款号,近期马上实施,关于这批“新国标”要求下架的B类婴幼儿服装的处理措施,门店还要听公司的统一安排。

记者观察:

商家要勇担社会责任

一方面国家明文禁止销售,一方面却大肆倾销和抢购。如何解决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众多消费者认为,监管部门、商家、消费者一起行动起来,各司其职,才能从根子上解决难题。商家应尽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勇担社会责任。

“只有处罚足够重,才有足够威慑力。”一位妈妈了解新规后很气愤,建议重惩“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商家。对明文禁止流入市场的商品,监管部门应组织专人对商家进行监督,不定时抽查,一旦发现商家倾销不良货品的行为则予以重罚。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目前服装行业的通病是:基层销售人员和生产线上的工人对于标准和新规并不清楚,要执行何种标准都说不清,更遑论单指婴幼儿的A类标准。该业内人士认为,商家有义务对于其基层销售人员和工人进行培训,提高行业对新规的整体认识能力。

许多经销商8月1日前就获知新规要求,但执行却需时日,许多母婴用品超市对下架商品的手续十分复杂,除国家部门出具检测结果,公司方面也有自己的检验机构进行确认,手续麻烦复杂。业内人士建议各厂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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