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妈妈多久能食用味精

2013-01-30来源 : 互联网

味精的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在中国菜里用的最多,也可用于汤和调味汁。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锌是婴幼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重要营养素。因此,孕妇、婴幼儿和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应禁食或少食味精。

味精于1909年被日本味之素(味の素)公司所发现并申请专利。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我们每天吃的食盐用水冲淡400 倍,已感觉不出咸味,普通蔗糖用水冲淡200 倍,也感觉不出甜味了,但谷氨酸钠盐,用于水稀释3000倍,仍能感觉到鲜味,因而得名“味精”。

因为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授乳的产妇在摄入高蛋白饮食的同时,再食用过量的味精这样大量的谷氨酸钠,就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谷氨酸钠能与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的结合,形成不能被身体吸收的谷氨酸锌而随尿排出,从而导致婴儿锌的缺乏。婴幼儿缺锌不仅会出现味觉差、厌食,还可造成智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以及性晚熟等不良后果。可见,过量的谷氨酸钠对婴儿,尤其是12周以内的婴儿发育有严重影响,为了减少进入婴儿体内的谷氨酸钠,产妇产后3个月内不宜食用过量味精,以免造成婴儿锌缺乏症。

食用味精的注意事项

1、甜品不能放味精

味精用咸不用甜。味精的鲜味只能在咸味的菜肴和羹汤中才会显示出来,所以甜味食品中绝不能放味精,不但没有鲜味的效果,还会产生异味,让人们吃起来不舒服。

2、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显,醋加得比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里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3、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许多人在调饺子馅、春卷馅时,都会放点味精,这样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馅料后,会一起经过蒸、煮、炸等高温过程。但是,温度只要超过100℃,味精就会发生变性。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钠,危害人体健康。除了不能拌馅,在制作热菜时,也是要在菜肴即将离火时才能加入味精。

4、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除了肉类,其他带鲜味的食物也没必要加入味精,如鸡蛋、蘑菇、茭白、海鲜等。

5、拌凉菜不宜放味精

味精在温度为80℃-100℃时才能充分发挥提鲜的作用。而凉菜的温度偏低,味精难以发挥作用,甚至还会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无味且扫兴。如果做凉菜时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热水把味精溶解后再拌入凉菜之中。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