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妈办公桌下挤奶被男同事撞见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

2014-08-06来源 : 互联网

对于职场上班一族的妈妈来说,要奔波于宝宝和工作之间,确实是很难兼顾的一件事,尤其是坚持母乳喂养的职场妈妈们,很多单位对职场女工哺乳期的问题不是很重视,这导致了大部分的职场新妈在给宝宝准备母乳的时候遭遇很多尴尬场景,没有专用的哺乳室,只有在厕所或者会议室备奶,而这些场所除了设备和环境不方便以外,还有难以启齿的尴尬...

对于新妈妈而言,重返职场后想要给孩子纯母乳喂养,变得如此辛苦,大多数新妈妈不得不选择放弃哺乳。8月1日至7日是“世界母乳喂养周”,连日来,记者针对长沙市职场新妈妈的哺乳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许多妈妈表示苦不堪言,并称经常遭遇尴尬。

妈妈经历 坚持哺乳体味各种辛苦和尴尬

去年9月,莉莉(化名)有了自己的宝宝小可。莉莉送给孩子两样*珍贵的礼物——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小可5个月大时,莉莉休完产假上班了。开始时,利用单位给的哺乳假,莉莉坚持每天4次往返于单位与家之间,给小可喂养母乳。

就这样,小可慢慢适应了妈妈白天上班、晚上带她的节奏。但小可6个月大时,由于出牙的不适晚上经常醒来,莉莉不得不起来安抚焦躁不安的宝宝。睡眠不足、工作繁忙,把她折磨得昏天黑地。家人看着心疼,建议莉莉给孩子断奶。没想到尝试断奶后,小可晚上吵闹得更厉害了。看着小可难受的样子,莉莉决定克服困难,坚持母乳喂养。

而29岁的蔡女士的哺乳生活则更加艰难。因为种种原因,产假还没**结束,她就不得不回到任职的翻译公司,开始了“背奶妈妈”的生涯,每天带着冰包、奶瓶、消毒设备去公司。可是让她感到烦心的是,公司没有方便挤奶的地方,有时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她不得不找遍整个公司。有时候实在来不及了,她只能躲到厕所挤奶。有一次她看办公室没人,就躲到办公桌下用吸奶器吸奶,结果被一个男同事撞见。“又辛苦,又尴尬,*后我只能选择放弃母乳喂养。”蔡女士无奈地说。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

哺乳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末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予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时间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其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职工**工作规定》规定了对女职工哺乳期的**内容:

1、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倡4个月内纯母乳喂养。

2、对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工,应**其授乳时间。

3、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4、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

5、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

6、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所指出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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