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元旦起实行消息一出,二孩问题又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针对一直争议较大的“代孕”问题,草案首次明确,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草案还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不过,网络上最受热议的就是:晚婚假没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据凤凰网统计,云南的晚婚假为15天,修正案实施后,晚婚夫妻将不再享受这个假期。
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下周五)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即将宣告终结。
晚婚晚育独生不再奖励
去年一则新闻引起热议: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郑州市民崔先生在申请生育二孩时,被要求退回这几年领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1200元。生了二孩,独生子女的奖励是否还有?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这一修改意味着,在法律修改后,晚婚假没了,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奖励扶助的,将可继续获得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