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育津贴该怎么计算?

2014-09-22来源 : 互联网

晚育津贴如何计算

晚育津贴如何计算,产假如何规定?生育津贴:相当于员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即女职工产假期间,其工资由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 30 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 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产假期限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2.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今后,按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晚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

晚育津贴如何计算?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个子女)并领取《*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标签: 生育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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