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孩剁手案 凶手被判11年

2014-07-10来源 : 互联网

去年的10月对于小明来说是恐怖的**,在这**,他失去了自己的右手,对于这个仅有10岁的孩子来说这或许只是身体的疼痛,随之而来小明要面对的还很多,剁手案的凶手是妈妈的男友,因为与妈妈的纠纷,凶手将愤怒的情绪带给了这个年仅10岁的孩子,残忍的砍下了小明的右手,之后行凶者将砍下的右手丢进电热水壶中烹煮。2014年7月10日,这起剁手案宣判一审判决王某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1年,剥夺**权利2年。

之前报道:

“太残忍了!”、“这样的人枪毙几回都不多!”(2013年)10月22日,在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8楼的病房外,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一起令人发指的惨案。当天凌晨两点左右,十岁男孩小明(化名)被人残忍地砍下右手,之后行凶者将砍下的右手丢进电热水壶中烹煮。

记者从医务人员处了解到,因为小明的断手经过热水的烹煮,无法在进行移植。小明已于当天上午进行了截肢手术。但该医务人员表示,目前小明已经从监护病房转移到了普通病房。

在病房门口,医院内不少患者在了解到情况后,表示非常气愤。有知情人表示:该名行凶的男子今年30岁,是小明母亲的男朋友,可能因经济纠纷导致了惨案的发生。

事实

“后爹”下狠手源于与母亲矛盾

2013年10月22日凌晨3时许,铁西区重工街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内发生惨案:一名年仅十岁的男孩,被其“继父”斩右手,残肢又被扔在热水壶中煮了一遍。酒店员工称,这名男子与孩子妈妈,带着这名男孩已在酒店住了两个月。“虽然没听过男孩当面叫那男人爸爸,但他们出入都是手拉手,看上去就像一家人。”

涉事男子王某某,1983年生,沈阳人。而小男孩的母亲比其大8岁,杭州人,事发两天前返回杭州办事,两人是情侣关系。

案发当天,王某某酒后回到宾馆,发现小俊正在给姥姥打电话,问妈妈是否回家,姥姥否认。这时认为阿英是在撒谎的王某某立即拨通了阿英的电话,两人因此吵了起来。为此,王某某的一个朋友还赶过来劝架,但效果并不好。

该朋友在与阿英通话时,王某某*过电话,对阿英说,“我把你儿子废了! ”,此后悲剧发生。

标签: 社会新闻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