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8母婴网消息:近日,台湾新北市**法制局对辖区内婴儿纸尿裤及湿纸巾等商品进行了抽样送检,检测结果虽未发现有不符合规定之商品,但部分商品在标示內容不符合规定。
新北市法制局表示,本次抽检的婴儿纸尿裤产品有:康乃馨宝贝天使奈米银纸尿裤、妙儿舒**呵护瞬间透气乾爽纸尿裤、帮宝適特级棉柔纸尿裤、好奇贴身舒適纸尿裤及满意宝宝瞬洁乾爽纸尿裤等品牌。在婴儿用湿纸巾部分则抽验了好奇、帮宝適、娇生、康乃馨、五月花、舒洁、家乐福及满意宝宝等10个品牌商品。在婴儿纸尿裤部分,没有检验出含有可迁移性萤光剂及甲醛。湿纸巾部分在总生菌数、可迁移性萤光剂及游离甲醛亦均未有检出;同时在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绿浓杆菌及大肠杆菌部分亦均呈阴性反应。
另消保官并会同市府经济发展局依据商品标示法第9条规定,针对前揭婴儿纸尿裤及湿纸巾等相关商品之标示內容进行检视。经查相关商品在品名、产地、生产(进口)商名称、地址、主要成分材料、数量(净重、容量或度量)、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间均能依规定标示。但部分如「满意宝宝瞬洁乾爽纸尿裤」、「舒洁抗菌湿巾」、「娇生婴儿护肤柔湿巾」及「沙威隆清爽洁肤抗菌湿巾」等商品,对商品成分的描述上,有部分或全部內容是以外文方式标示,而非依规定标示中文。就此部分,经济发展局将要求业者改正。
消保官指出,依消费者保**第24条第1项规定:「企业经营者应依商品标示法等法令为商品或服务之标示。」业者若违反规定,依同法第56条规定,经主管机关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