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资助干女儿读书保持情人关系被勒索分手费

2014-03-14来源 : 互联网

干女儿竟然自称是干爹的“情人”,向对方索要“分手费”。这一幕有些离奇的剧情就在小容和阿忠(均为化名)身上上演。3月12日,黄埔区**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宣判,25岁的女子小容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干爹资助少女读书就业

据**调查,阿忠和小容是同村老乡,两人相差30岁。阿忠早年出外打拼,现在是广州某知名品牌电脑公司担任要职。2004年阿忠回乡,小容的爷爷在饭桌上托阿忠帮15岁的孙女找工作。因小容的名字与阿忠已逝女儿的乳名一样,阿忠一口答应,并将小容带到广州,资助其上学,还帮忙安排她在广州就业。他人面前则以“干爹”、“干女儿”相称。

小容所讲述的情况却是另外一个版本:两人从**次见面开始就有了情人关系,年逾50的阿忠将她带到广州后,两人便发生了关系,长期保持情人关系。亲戚之间偶有传言,父母问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跟父母说又很丢人,跟朋友说又难以启齿,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小容说。对此,阿忠坚称两人之间只是简单的同族关系。

以“绯闻”勒索干爹400万

阿忠说,小容的敲诈勒索行为始于一次流言。在公司经营期间,阿忠认为公司负责采购业务的村族亲戚阿晴工作不合格,遂将阿晴调离岗位。不久,阿晴辞职离开公司。但是,阿忠的家乡开始流传关于阿晴与阿忠存在暧昧关系的绯闻。

此时,工作一直不顺利的小容找到阿忠,要求对方给她一大笔*,否则就把他和阿晴的“绯闻”告诉公司员工。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间,小容又以被阿忠包养为由要求对方支付400万元的封口费,在遭到阿忠的**后,降为200万元。据**查明,小容多次到阿忠所在公司吵闹、扰乱公司正常的办公生产秩序、向公司员工及阿晴家属散布“绯闻”、向阿忠发送侮辱短信,通过多种方式要挟阿忠,但均遭到**。

小容没想到,忍无可忍的阿忠*后选择了**。2013年8月2日,当小容再次到阿忠所在公司欲与阿忠商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主审法官表示,此案中,二人是否存在情人关系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考虑到被告人年纪尚轻,敲诈勒索未遂,阿忠也替小容求情,因此判刑酌情从轻。**认为小容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小容当庭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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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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