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安徽以全国第二个通过地方立法落实“单*二孩”政策的省份,正式公布修改后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当日起,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也正在逐步完善。据悉,在安徽相关政策尚未实施前、“单*”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且符合条件的,也可补办《生育证》。
在安徽新《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起,不少安徽市民疑惑“从什么时间节点算起,生育“二孩”才符合“单*二孩”的相关规定”等问题。近日,从市人口***获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生子女的淮北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在安徽相关政策尚未实施前、“单*”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且符合条件的,也可补办《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