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女儿看孩子 诉讨劳务费

2013-11-07来源 : 互联网

女儿生完孩子后,母亲为减轻女儿的负担,承担看护外孙的重任,这原本是挺普遍的事,但近日,房山**却受理了一起母亲起诉女儿索要自己为其看护孩子的劳务费案。

今日上午房山**通报称,案件已正式受理。60多岁的王老太因为为女儿看护孩子,起诉要求女儿支付其劳务费3万余元。

王老太在起诉书中提到,自己是一名农村妇女,2006年开始她帮女儿照看孩子,直到2012年孩子长大,自己才离开了女儿家。王老太称,在为女儿看护外孙期间,女儿曾经**支付给她劳务费,但是后来却一直**兑现。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只能起诉到**,要求女儿给付劳务费3万余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曾经多次联系被告王老太的女儿,希望能够听听被告的想法,做些沟通,但是王老太提供的女儿电话却一直未接通。房山**将择日对该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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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孩子 女儿 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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