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起 家有儿女常备的优卡丹转眼成为禁用药

2013-01-29来源 : 互联网

还记得一直广告热捧的那句宋丹丹的广告词吗?“家有儿女,常用优卡丹”,而这几日优卡丹厂家不能继续淡定下来,因为优卡丹里面因为含有的氨酚烷胺成份,会在宝宝体内蓄积造成肝肾严重损害这一新闻如炸弹似的给家长们又上了一课!曾经吃过这一种药品的宝宝,赶紧送医院检查,毕竟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孩子是真的伤不起!

小编一直对江西仁和药业生产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一岁婴儿禁用的消息十分关注。昨日,仁和药业再次就“优卡丹”系列产品“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涉及质量等相关问题发公告,回应称产品无质量问题。

药监局:1岁以内优卡丹禁用

感冒发烧是儿童常见疾病,有关用药问题倍受家长关注,日前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根据盐酸金刚烷胺单方制剂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规定,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要求在此类群体中禁用有关药品。“1岁以下儿童禁用优卡丹等含‘盐酸金刚烷胺 ’的感冒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看到,其正式下发通知,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该类药物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故要求禁用该类药品。通知表示,对于可用于儿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昨日,仁和药业在公告里再次重申,“优卡丹”系列产品是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说明书也是经过国家药监局严格审批,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只要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不会对儿童产生肝肾损害。公告并称,因不涉及质量问题,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已流通到市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仍可以正常销售。

而在27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就此事发公告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含盐酸金刚烷胺成分用药说明书的修订,是对该类药品再评价后的普遍规定,不是针对仁和药业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产品的个别要求。“优卡丹”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该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

一岁以下禁用,一岁以上能用吗?

最好还是遵医嘱

很多人注意到,国家药监局的新规中,要求说明书上标明:“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那么,这是不是说,13个月、14个月大的婴幼儿就完全可以放心使用呢?

“家长千万不能这么理解。一岁以下的划分,更多的是个统计学上的概念。”张融介绍说,为了便于将人群分类,医学上将28天内的儿童称为新生儿,28天以后到一周岁之间称为婴儿,3岁以下称为幼儿。这些划分,更重要的是为了便于统计。

11个月大的孩子和13个月大的孩子,在身体功能发育上,有很大的不同。在具体的用药过程中,最好还是遵医嘱。千万不要以为1岁以下禁用,1岁以上就能放心用了。

一岁以内小孩感冒,该用什么药?

病情较轻,多喝水、多休息即可

如今,盐酸金刚烷胺类药物已被药监部门下了禁令,今后未满一岁的孩子感冒时,家长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一般儿童感冒症状无非是鼻塞、流鼻涕、咳嗽、打喷嚏等,只要没有细菌感染,三至七天就能康复,不需服药。

不过,儿童属特殊群体,身体机能各方面还未发育完全,相比成人,更容易因感冒引发各种并发症。因此,针对儿童感冒最主要的是进行并发症的预防,防止儿童因感冒引发心肌炎、肺炎等症状。

一般五岁以下儿童前来就诊,首先都要进行初步检查,分清是细菌感染还是病毒感染引起的,再针对性治疗。

如果是病情较轻,没有全身症状,也没有持续发热多日不退,连医院都不用去,多喝水、多休息即可。最多只需适量为孩子服用一些中成药,如板蓝根冲剂就够了。而情况较为严重的,如出现全身症状,高热三天不退,就不应再自行购买药物,而是应及时送往医院交给医生诊断,由医生决定该怎样用药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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